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⑴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表1-1要求执行;
⑵不具备表1-1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表1-1
专 业 | 学位或学历 | 取得学位或学历 后从事建筑设计 的最少年限 | 对应的 最迟毕 业年限 | |
建筑学 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 本科 及 以上 |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 2年 | 报考年份-2 |
建筑学学士 | 3年 | 报考年份-3 | ||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5年 | 报考年份-5 | ||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7年 | 报考年份-7 | ||
专科 | 三年制毕业 | 9年 | 报考年份-9 | |
二年制毕业 | 10年 | 报考年份-10 | ||
相近专业 | 本科 及 以上 | 工学博士 | 2年 | 报考年份-2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 6年 | 报考年份-6 | ||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7年 | 报考年份-7 | ||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8年 | 报考年份-8 | ||
专科 | 三年制毕业 | 10年 | 报考年份-10 | |
二年制毕业 | 11年 | 报考年份-11 | ||
其它工科 | 本科 及 以上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 7年 | 报考年份-7 |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8年 | 报考年份-8 | ||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9年 | 报考年份-9 |
注: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
⑵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考生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a)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工学)、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b)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c)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有用,报考条件清晰(80%) 无用,还是不清楚(10%) 无法表达心情(10%)